12月24日,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“西安中院”)召开涉外、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概况暨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。西安中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段红军发布《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、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概况(2019-2023)》、西安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王泉发布《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、涉港澳台典型案件》。会议由西安中院宣传处处长贺雪丽主持。
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,近五年来,西安中院涉外、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呈现出合同纠纷案件的相对集中、案件案由分布多元呈现等特点。自 2019 年起,除涉及涉外、涉港澳台因素的知识产权案件外,涉外、涉港澳台的民商事案件数量均呈现出逐年稳步增长的态势。在受理的涉外、涉港澳台案件中,涉及44个国家和地区,尤其是涉“一带一路”国家案件显著增多。这些案件涉及的国家包括越南、老挝、柬埔寨、新加坡、马来西亚、泰国、印度尼西亚、伊朗、俄罗斯、乌兹别克斯坦、吉尔吉斯斯坦、蒙古国等。案件涵盖著作权、商标、专利、金融合同、借贷合同、承揽合同、建设工程合同、公司股权、营业信托以及执行异议之诉等多种案由。
近年来,西安中院坚持对中外当事人平等保护,持续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便利精准的涉外诉讼服务,充分发挥涉外案件审理优势,不断强化涉外案件审判效能,健全涉外纠纷多元解决机制,着力解决涉外、涉港澳台案件“举证难、周期长、成本高”、诉讼管辖、送达、法律适用等难题,积极运用法院调查令、证据出示令制度,减轻当事人举证负担。严格依法掌握委托鉴定、中止诉讼、发回重审等审查标准,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消耗。依法支持证据保全申请,不断提升涉外、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水平,不断深化“融解决”理念理解与实践,完善涉外纠纷解决机制,加强国际沟通合作,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发展,为国内外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。
接下来,西安中院将更加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,以高质效涉外法治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共建“一带一路”。不断推动涉外、涉港澳台诉讼机制创新,统一司法裁判尺度,维护市场公平竞争,助力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,以开放的态度、发展的眼光、进取的精神,持续提升国际商事纠纷案件审判能力,为西安“一带一路”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(中央法务区)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。